药学院2017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17年学校下达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为:药学专业30人。(含推免生和统考生,其中推免生15人)。

二、招生原则

1、申请基本条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17届优秀本科应届生,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将不再对推免生生源学校做限制。

2、初审材料:(1)学生证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2)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3)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4)一张一寸照片(复试考核表用)。

三、复试工作安排

学院成立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指导、协调中心接收工作。

(一)、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卫东

员:贺耘,夏之宁,夏学锋,朱峰, 周余斌

书:陈雪

(二)、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1. 网上报名:

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报名志愿、查看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相关接收录取工作。

2. 复试安排:

1)报到、缴费及资格审查:导师会通知考生具体复试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药学院202办公室报到。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参加复试考生每人收取复试费150元。提交初审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复试: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知识和英语口语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40﹪,专业知识和英语口语综合面试占60﹪)。

四、录取工作

1、推免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复试成绩不合格或不符合重庆大学接收推免生条件的均不予录取。

2、复试考核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http://idrc.cqu.edu.cn。拟录取名单经推

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待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统一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上报教育部审查。

3、推免生是否被录取均以国家“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的录取状态为准,我校将不再另行发放拟录取通知书。在推免工作结束后我办将及时对外公示推免生录取名单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五、推免生奖助金政策

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鼓励优秀为目的的动态奖助体系。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日制硕士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

1. 国家助学金

面向全日制硕士生(委托培养除外)提供每生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具体办法请查询http://yz.chsi.com.cn/)。

2. 国家学业奖学金

在学籍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大部分研究生(委托培养、国防生及电影学院研究生除外)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全额或部分返还所交学费,推免生第一年可享受全额学业奖学金)。具体办法请查询http://yz.cqu.edu.cn/)。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3. 其他奖助金

学校设立了新生奖学金、创新基金、院士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等,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4.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接收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6】35号)和“重庆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暂行)”(重大校研【2014】381号)。

此细则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负责解释。电话:023-65678470.

药学院

2016年9月20日